“#名律来了#”
年10月某天,小甘突感腹痛,医院检查,被诊断为胆总管结石、胆囊结石、胆囊炎。小甘住院手术,切除了胆囊,取出了胆总管结石。但手术后,小甘仍然感到腹部剧烈疼痛,主治医师认为是手术创口出血导致腹痛,就在第二天为小甘又做了腹腔引流手术,小甘腹痛虽然有所缓解,但并未完全消除!小甘住院治疗十四天,以治愈出院。
“#名律来了#”
小甘出院一周后的一天下午,突然感到腹部剧烈疼痛,被紧医院检查治疗,被诊断为“肝血肿”,并已经处于病危状态。医院医院治疗,于是,急救车连夜医院治疗!
“#名律来了#”医院被诊断为“肝血肿”,治疗38天,虽然从死神手中捡了一条性命,但腹痛始终没有消除。主治医师告知小甘,他的病以目前的技术水平无法治愈,嘱咐他出院加强营养,增强免疫力,从而达到自愈的效果。小甘听从医嘱,办理了出院手续,回家修养!
但从市人医出院回家后一周,小甘又突感腹痛,于是便叫了出租车直接去省人医治疗。省人医诊断为“肝占位性病变、胆囊术后”。小甘在省人医治疗12天痊愈出院回家,再没有感到过腹部疼痛。
“#名律来了#”
小甘向律师咨询,是否可能存在医疗事故,医院索赔损失。但这个案例特殊之处在于,医院行胆囊手术,受到医疗损害的可能性更大,但也不排除市人医也存在一定责任。因此,医院、市人医、医院治疗档案全部调取出来。经过研读病历档案,律师发现,区医院在为小甘行胆总管结石取出手术和胆囊切除手术之前的CT和超声波检查中,小甘的肝部均没有任何病变,但在小甘手术后,腹腔出血量很大,区医院误以为是手术创口出血,就只进行了引流手术治疗,没有进行过一次CT或者超声波检查,以确切查明出血点,从而进行对症治疗。律师认为,医院违反诊疗规程的行为,是造成小甘“肝占位性病变“的主要原因。而市人医也存在病床管理混乱等情形,也有一定责任。
于是,律师代理小甘向市医患调解中心申请医疗损害赔偿。市医患调解中心委托省医学会进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,鉴定结果是,区医院在为小甘行胆总管结石手术和胆囊切除手术的诊治过程中,存在违反医疗规程的行为,与小甘的“肝占位性病变”(“肝血肿”)存在因果关系,原因力为主要原因。
对这样的鉴定结论,小甘代理律师存有异议,认为小甘的原发性疾病位于胆总管和胆囊部位,在手术前检查中,小甘肝部没有任何原发性疾病,因此,小甘的“肝占位性病变“医院行胆囊和胆总管手术时操作不当造成的,区医院应该承担全部责任。因此,希望到中华医学会重新鉴定。
“#名律来了#”
市医患调解中心调解员认为,医院负主要责任已经很不错了,一般都是认定为轻微责任或者次要责任。她说省医学会的解释是,肝胆是连为一体的,是两个紧挨着的两个器官,所谓“肝胆相照”,就是可以认为胆囊疾病也属于肝部原发病。因此,医患调解员不建议去中华医学会重新鉴定!
经律师和小甘协商,医患双方均接受省医学会的鉴定结论。医院投保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对小甘的医疗损害损失进行了赔偿!
“#名律来了#”